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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反贪纪实


中央苏区反贪纪实

学习中共党史心得之三十一

万保民


    贪腐在任何社会和朝代都有,其是否清廉,要看其对防腐反腐抓得严不严。中国共产党人也食人间烟火,按照党章是不应有腐败的,但腐败确是存在。应当看到,我们党从建党之初就注意防腐反腐,所以才能保持到现在这样总体比较健康的肌体。

    1932年至1934年,红都瑞金就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贪斗争。当时,在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成立之初面临着国民党反动派频繁的军事“围剿”和严密的经济封锁。这是一个斗争异常激烈而又十分艰难困苦的时期。但是,在幼弱的苏维埃政府内部,却出现一些不顾党和国家的事业而唯利是图的不纯洁分子,造成根据地内极严重的贪污浪费现象。

    当时的情况是令人震惊的。一次,谢觉哉奉毛泽东之命到瑞金县苏去检查工作。这一查,可发现了大问题。瑞金财政部会计科长利用职权,贪污公款2000余元;县苏维埃搬房子,虚报伙食费1000余餐。于都县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就发生了县委书记、县苏主席、县军事部长、县苏财政部副部长等人贪污案件23起之多。这些人采取吞没公款、涂改账目、销毁单据、造假凭证等各种手段进行贪污,有的用赃款大做投机生意,倒卖苏区内最急需的物资食盐和粮食,从中牟取暴利。浪费现象也很严重,中央总务厅长赵宝成因官僚主义和玩忽职守,仅购置棉衣料一项,就因预算不实,浪费公款1万余元。从中央到县、乡的机关中,大手大脚、浪费公款公物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当时党政领导人中间引起极大震惊。它败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声誉,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损耗了根据地大量的资财,给革命带来严重的危害。那一时期,毛泽东、张闻天、项英、何叔衡、谢觉哉等经常聚在一起研究对策,下决心刹住苏区内出现的这股贪污浪费歪风,狠狠打击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动。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

    针对现有章法不全不严的问题。19322月,人民委员会发布《帮助红军发展战争、实行节俭经济运动》的第三号通令。121日,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发布《关于检查苏维埃政权机关和地方武装中的阶级异已份子及贪污腐化动摇消极份子问题》的第2号训令。

    193312月,中央工农检查部指示《怎样检举贪污浪费》。同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的训令》。随着文件指令的公布实施,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贪污浪费斗争全面开展起来了。

    二是发动群众。

    中央政府副主席项英在《反对浪费严惩贪污》一文中强调:要“号召工农群众起来帮助政府,来反对各级政府浪费政府的钱,对于一切浪费经济,特别是贪污分子,都要给以严重的惩办。”于是,中央工农检察部增设了一个控告局,随后,在各机关单位、街道路口到处可见到一种特制的木头箱、控告箱。

    控告箱一般是长28、宽15、厚16厘米。箱盖呈倾斜式,前高21、后高28厘米。箱顶中间开了一条投控告书的狭缝。箱正面与顶部之间,钉有插销可锁。箱正面上书“控告箱”三个大字,下落“xxX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控告局制”。箱盖上书:“各位工农群众们,还是一切什么事情都可来这里控告。所写的控告意见书,必须要盖好私章才能作效力,没有盖私章的概作废纸,而且还要用信套密封好,并且要注明送某机关工农检察部控告局长收。完了。”箱的右面写着:“苏维埃政府机关和经济机关,有违反苏维埃政纲、政策及目前任务,离开工农利益发生贪污、浪费、官僚腐化和消极怠工的现象,苏维埃的公民无论任何人都有权向控告局控告!”箱子的左侧写道:“控告人向控告局投递控告书,必须署本人的真姓名而且要写明控告人的住址,同时要将被告人的事实叙述清楚。无名的控告书一概不作处理,倘发现挟嫌造谣诬控等,一经查出即送法庭受苏维埃法律的严厉制裁。”

    据说控告箱四面这些密密麻麻的注意事项,是何叔衡亲自拟定的“说明文字”。在反贪污浪费运动的开始,这些控告箱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中央工农检察部每天都要派人到各个控告箱去收取控告信。中央印刷厂、中央造币厂和军委印刷所等大量的贪污案件都是通过控告信检举查出来的。在群众的及时检举揭发下,仅瑞金县苏一个月就追缴贪污款6000多元光洋。

    三是领导带头节俭。

    为了在全苏区造成勤俭节约的风气,19323月,中央机关带头开展每天吃二餐饭、多吃杂粮少花钱的运动。具体由中央政府警卫连首先实行。314日起,警卫连的干部战士每天只吃二餐稀粥;少共江西省委实行了每人每天节省半碗米,伙食尾子交红军的运动闽西工农银行工作人员将自己的酬劳金”1100余元交给了红军总供给部。19339月,瑞金、兴国等县苏提出了节省一个月伙食的运动工作人员一律自备伙食,大家自带干粮办公。当时在群众中流传着一首歌谣: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饭包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访贫农。群众见到苏维埃干部这种艰苦奋斗的作风,无不赞叹夸奖。

    1934318日夜晚,《红色中华》报的编辑们正在煤油灯下为下一期的报纸忙碌,一封特殊的联名信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红色中华》报编辑同志:

    我们是从白区来的,我们在苏区没有分田,但是我们为着革命战争,使我们能在持久战中取得彻底胜利,愿意:一、每天节省二两米,使前方红军吃饭,好打胜仗二、今年公家不发我们热天衣服,把这些衣服给新战士穿。我们要求其他白区来的同志和在苏区分了田的同志,都同我们一起,来响应红色中华的节省号召!

    签名人:左觉农、陆定一、余长生、邓颖超、博古、刘群先、陈云、毛泽覃、朱琪、覃伯益、林恺、郭香玉、刘自升、彭懦、廖昔篯、成仿吾、刘素珠、罗迈、阿金、潘汉年、赵婉媛、陈一新、贾拓夫

1934317

    看到这由23位领导同志签名的短信,编辑部的同志激动不已,他们即以《中共中央机关外籍工作同志给本报节省运动号召的回答》为题,组成一篇短文,发表于320日的第164期《红色中华》报上。苏区广大干部群众看到这封特殊的联名信,深受教育。

    在各级领导的带动下,群众纷纷投入节省运动。仅瑞金县苏在19343月间就裁减闲员280多人,节省粮食4000多斤;江西妇女节省大洋2600元,三、四、五3个月全中央苏区节省光洋80万元,人民委员会主席张闻天高兴地说:在节省80万元的号召下,各级行政经费一般的减少了百分之四十以上,实现了每人每天节省二两米、一分钱又一个铜板。

    四、严惩贪污犯罪。

    对运动中举发的犯罪分子,开始只限于纪律上的处理,自19331215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了第26号训令后,改为按法律程序处理,严厉制裁犯罪分子。中央工农检察部在《怎样检查贪污浪费》的文件中强调,“在艰苦的国内战争环境中而有贪污浪费现象发生,完全是一种罪恶。······反贪污斗争,是执行苏维埃一切战斗任务不可分离的部分”。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对所检举的贪污分子从严从快惩处,任何人不得隐瞒、庇护,否则,就会给革命带来更大的危害。要求杜绝一切浪费现象,对于浪费者,除依照财政条例罚款外,责令其所在机关赔偿。

    19333月,宁化县雇农工会组织部长谢浪金贪污现洋30余元,福建省军区特务营副政委黄浴湖与大队长黄士辉合伙贪污擦枪费和没收物资。这两案在《红色中华》报披露后,群众议论纷纷。大家说,在反贪污浪费的运动中,竟还有人敢做这种事,这股风不刹,将使运动流产。中央政府临时最高法庭决定将此案进行调查公审。经过调查核实,317日在宁化县苏广场对谢浪金、王浴湖、黄辉分别判处六个月和三个月的苦刑。这是苏区首次运用刑律判决贪污罪犯。此后,各地方裁判部按照中央裁判部的规定,对发现的贪污犯查出一个判决一个。该年12月,查出瑞金县苏财政部长参与贪污;中央政府管理处左祥云贪污公款百余元;福建省苏文书贪污公款;闽赣省黎川县儿童局书记贪污儿童捐款;福建省军区互济会主任吞没公物金戒子;少共中央局巡视员郑茂强私卖公家的马去上馆子吃喝······,这些案件一经查实,均由各级法庭予以审判,有的开除党籍,有的开除公职,有的判处苦刑。

    1934年春,中央苏区检举揭发、惩治贪污浪费的斗争进入了高潮。228日,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对于“二苏”大会基建工程处长左祥云等人贪污案、中央政府总务厅管理处贪污案进行判决,判处左祥云死刑,立即执行;判处前总务厅管理处长徐毅6年监禁;判处总务厅事务股长管永才、运输司务长刘兆明各半年监禁。前总务厅长赵宝成浪费公款1万元,违抗中央政府扣押左祥云的命令,纵其出逃,判处苦役1年。325日,中央政府副主席项英亲自在于都县苏主持召开了一次审判会。这是一次自反贪污浪费斗争以来规模最大、判刑最重、牵涉面最广的一次审判会,会场内人山人海。项英宣判说:于都县贪污案件特别多,几乎各级机关都有,贪污分子由县苏主席至乡代表,贪污成为风气,大家不以为异。县苏主席熊仙壁强拿公款50元做私人生意;县委书记刘洪清带头拉股做生意谋利;军事部长刘仕祥等人,冒领总供给部发下的动员费410元贪污归己;组织部长高兴赞拿公家保险金做生意;劳动部长贪污保险金;少共县委书记等贪污公款及群众捐助买飞机的100多元大吃大喝。全县查出贪污案件23件之多。为严肃法纪,判决熊仙壁监禁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处贪污首犯刘仕祥、刘天浩、李其芬死刑。审判会后发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特别法庭判决书第一号。伸张了正气,打击了邪恶,深受苏区人民的衷心拥护。

    为了严格财政纪律,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合理使用资金,杜绝贪污浪费,中央在各级政府和红军内部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审计监督制度。到19345月,苏区各级的贪污浪费现象基本上得到了肃清。

    这场斗争,由于当时“左”的思想影响,加上缺乏经验,有一些过激和不当的处置,但它的功绩是主要的,为苏区思想组织建设和革命战争的进行提供了保证,并在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为建设廉明政府起了积极作用。

编后语

    中央苏区反贪腐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执政时期,探索廉政建设的开创性实践,是党初心使命的生动彰显,在党的反腐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巩固新生苏维埃政权、凝聚革命力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场斗争成效显著,不仅查处大批贪腐分子,纯洁了革命队伍,更赢得了群众的衷心拥护,夯实了苏维埃政权的群众基础。同时,通过廉政教育、领袖表率和制度建设,培育了“自带干粮去办公”的优良作风,树立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形象。

    尽管受历史条件限制但它为我党反腐斗争奠定了思想、制度基础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积累了诸多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这些经验历经岁月洗礼,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其一,依靠群众是反腐斗争的力量源泉。苏区通过设立控告箱、发动工农群众检举揭发,让贪污腐败分子无处遁形,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反腐氛围。新时代开展反腐败斗争,依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聚焦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反腐斗争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其二,制度建设是反腐斗争的坚实保障。从 1932 年发布节俭经济运动通令,到 1933 年颁布惩治贪污浪费的训令,再到建立审计委员会、完善审计监督制度,苏区一步步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反贪腐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新时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更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其三,从严执纪是反腐斗争的鲜明态度。苏区对贪污分子不论职位高低、身份贵贱,一律从严惩处,左祥云作为苏区基建工程处长,因贪污被判处死刑,于都县一众贪污首犯也被依法处决,彰显了党 “法纪面前人人平等” 的坚定立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必须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任何腐败行为都坚决亮剑,绝不姑息迁就。其四,领导带头是反腐斗争的关键引领。苏区时期,毛泽东、张闻天等中央领导亲自研究反贪对策,邓颖超、陈云、陆定一等 23 位领导同志联名响应节省号召,苏区干部更是以 “自带饭包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 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形成了上行下效、蔚然成风的节俭廉洁氛围。新时代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 “关键少数”,更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诱惑,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学习苏区反贪历史,更重要的是将其中蕴含的廉洁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自身坚守初心、廉洁自律的实际行动。作为新时代的党员,我们生逢盛世,虽不再面临苏区时期的艰难困苦,但面临的诱惑和考验却更为复杂多样,更需要从党史中汲取精神养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苏区的贪污腐败分子,究其根源,是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薄,在利益诱惑面前迷失了方向。我们要始终加强党史学习和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其次,要严守纪律规矩,守住廉洁底线。“不矜细行,终累大德”,苏区反贪斗争中查处的诸多案件,都是从细微的贪占、浪费开始,最终滑向腐败的深渊。我们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我修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最后,要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苏区通过建立控告制度、审计制度,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有效遏制了贪污浪费行为。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监督是最好的保护,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不越雷池、不踩红线。

    百年征程,初心如磐;百年反腐,步履不停。中央苏区的反贪腐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的开篇之作,它所彰显的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理念,所践行的依靠群众、依法反腐的路径,所凝聚的自我革命、永不停歇的精神,始终是党不断发展壮大、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的重要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更要传承和弘扬中央苏区的反贪腐精神,以史为鉴、警钟长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让苏区的清正廉洁之风在新时代赓续传承、永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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